高速公路大桥下又起浓烟
距离26日着火地点仅三公里,路政人员紧急到现场疏通
2016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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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8日讯(记者 王琳 赵磊)27日下午青银高速公路青州辖段弥河大桥下面,一些干草堆被点燃,火势蔓延散发出阵阵浓烟,黑烟升腾起来后笼罩在高速路面上,导致路上的能见度急速下降,从后方驶来的车辆纷纷刹车避让。高速路政人员和交警接到车辆报警后,马上赶往现场疏导交通,所幸此次浓烟没有造成严重车辆积压和追尾事故。事后,记者从路政方面了解到,本次着火地点在190公里处附近,距离26日下午着火地点193公里处仅有3公里。 
  本报28日报道了在26日下午一点半左右,青银高速公路银川方向193公里处附近,由于高速路外的农田里意外起火,滚滚黑烟扑向高速路面,导致路面上能见度不足五米,三辆过路轿车因此发生追尾事故。此外,由于路面上视线状况恶劣,只得暂时封路,导致路面上压车近五公里。不料,在27日下午两点左右,在距离上次着火点仅3公里左右的高速路弥河大桥下,又有干草堆被点燃,高速路面再一次被浓烟包围了。
  “下午两点左右接到报警,高速路弥河大桥下面起火了,浓烟升腾起来后正好笼罩在高速路面上。”青银高速公路青州路政大队工作人员说,接到报警后他们马上赶往现场,此时高速交警也已赶到现场,考虑到前一天干草失火产生的浓烟对高速路面造成的不良影响,路政人员和高速交警马上采取措施,从浓烟路段后方两公里处附近就摆放处警示牌,提醒后方驶来车辆前方视线状况不佳要注意减速慢行,另一方面,在浓烟密集的地方,打开警示灯引导车辆低速通过。所幸本次浓烟没有对高速路面交通造成严重后果。路政人员提醒,在高速公路行驶中,注意保持安全车速,如遇大烟大雾时,不要下意识急踩刹车,应立即减速靠边停车,确保安全。 
  记者在现场采访得知,此次着火地点与上次着火都同属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孙家集街道安监所桑所长告诉记者,着火的地点应该属于南王村地界,过火面积大约有五六十平方米左右。过火面积并不大,因为燃烧的是垃圾和秸秆一类的东西,没有造成经济损失。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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