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虚假信息规避公车清理
两名干部被处分
2016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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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8日讯(记者 李超) 近日,淄博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丁文、卢永财同志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并发出通报。
  经查,周村区旱码头物流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丁文(时任北郊镇党委书记),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北郊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卢永财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且在公务用车专项整治期间,安排他人上报车辆虚假信息规避清理。卢永财明知所乘公务用车超标却不予纠正,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继续使用,属顶风违纪。
  给予丁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卢永财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取消正科级待遇,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日常监管,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严禁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车,严禁向企业、下属单位摊派款项购车,严禁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禁公款报销私家车费用,严禁将公车落户至个人名下,严禁将公车随意借出,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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