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首个社会救助办法出台
将逐步设立社会救助窗口,告别求助“跑断腿”
2016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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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28日讯(记者 甘倩茹 实习生 李莎莎 通讯员 步昭瑞 陈来鲲) 日前,滕州首个社会救助办法出台,此政策对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六方面的涉及的具体情形,分别明确了救助细则。
  《滕州市社会救助办法》针对滕州地区特困人员、孤儿、生活无着的流浪行乞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受灾人员等,以及其他生活贫困人员和家庭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社会救助涉及到不同的救助人群,不同的救助人群需要不同的政府部门负责救助,《滕州市社会救助办法》的出台,防止了政策的碎片化,综合保障困难群体在遇到困难时,能够使得政府部门之间协同,给困难群体及时有效的救助。”滕州市民政局救灾和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说。
  《办法》中的救助种类分为六大方面二十多项,对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六方面的涉及的具体情形,分别明确了救助细则。
  据悉,滕州市还将逐步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制,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据介绍 ,“一门受理”平台依托市、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服务中心,公开社会救助政策、范围、标准、程序和办理时限,受理、转办救助申请事项。建立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人社、住建、卫生计生等部门配合的“协同办理”机制,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分办、流转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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