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旧俗:民有事则祷文庙
2016年04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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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小行
  文庙是祭祀我国伟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祠庙建筑。自唐代规定办学必祭孔后,文庙开始向全国发展,并逐渐形成“庙祀孔子而学即附焉”(《新泰县志·学校》)的定制。新泰文庙,当然不能例外。它除了是县内最高学府——县儒学的教学场所外,同时也是平阳书院的所在地。据志书记载,自宋至清,原新泰县考取进士16名,举人61名,作为一个县级教育机构,新泰文庙在科举史的成就,还算喜人。
  出乎今人意料的是,清代的新泰文庙,不仅是县内士子心目中的圣地,而且一度成为普通百姓祈福禳灾的场所,“泰俗,民有事则祷文庙”(同治《金乡县志略·人物》)。文庙在当时是官方祭孔的重地,按规定,平民百姓一般是不允许入内的。更让人咋舌的是,来庙祈祷者,竟然是经过了教谕、训导等文庙负责人的允许,堂而皇之进入的,条件是“入其香金于校官”(同治《金乡县志略·人物》)。
  原来,明清时期,地方儒学属典型的清水衙门,没有多少油水可捞。学者张鸣在《清代教授们的生财之道》一文中说,校官们一般“只有三个小小的机会,可以弄点钱”。一是,参加童子试的童生,需要找资深秀才作保,如果经过校官,那么得给人家一点手续费。二是,秀才入学,要给教谕们一点孝敬钱。三是,每年春秋两次祭孔的祭品,按例归校官们享用。但由于前两个好处经常会落空,所以校官们一般都过得比较清贫。
  校官生活清贫归清贫,按潜规则捞点外快也就算了,但如此明目张胆地置“先圣尊严”于不顾,“令妇孺亵渎为身利”的行为,多少有点丧心病狂。乾隆晚期,新上任的新泰训导李儒伟,对此陋俗深恶痛绝,于是“力禁之”,“俗遂革”。
  李儒伟的壮士断腕之举,赢得了新泰百姓的广泛爱戴。嘉庆二年(1797),黄河向北决口,新泰官吏“借端科索”,民不堪命,“相率向城”。新泰知县大惧,闭城不出。据同治《金乡县志略·人物》记载,危急之下,李儒伟出面劝慰,“众欢曰:‘公言敢不听。’即散去”。学生对他更是尊敬有加。李后来曾因疾告归回金乡,新泰诸生“寓书劝驾,复至,则挽留,弗令去”,最后死于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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