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用中国本土概念解释别人
2016年05月1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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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理论要具有更强的解释性和吸纳能力,它在能够解释自身的同时,也能通过对他者的解释能力乃至在被他者接受过程中产生扩散效应。因此,中国制度模式和制度体系既是“土特产”,但又不是“土特产”,理论从特殊到普遍的惊人一跳,往往在于构成这个理论的关键概念,完成了从描述某一特定现象的专有名词,扩大到解释更广泛现象的普通名词。
从这个意义上讲,当我们说某一理论是“中国特色”的时候,这还只是思维的第一步,这种特色要具有世界意义,还必须要勇敢地迈出第二步,应该能够在解释外部世界或者在被外部世界接受的过程中,完成从专有名词到普通名词的升格,变得具有普遍意义。
我们讲中国的协商民主,可以说是中国民主的独到形式之一,是中国政治的一个专有概念,但是这个概念要有扩散能力,就需要用这个概念去研究别人,通过在发现和解释别人过程中,这个概念就不是中国专有的了,就变成了一个普遍概念。
所以,就需要我们有理论自信,去发现其他国家和社会中的协商民主成分。中外学者一起研究,这个概念就走出去了。但是,关于这个概念的原创权在中国,别人研究协商民主的时候,文献追溯首先要引中国学者最先的看法是什么,中国的民主政治是如何对此形成安排的,通过这样,我们也就掌握了这个概念的发明权和解释权。我认为这是文化领导权建设的内容之一。现在学界有种风气,就是什么概念都追溯到希腊和西方,长期下去,自己的学术史、学科史就没有了,源流就接到别人那里去了。这是不行的。
“协商民主”只是一个例子,相信还有很多,我们需要的是围绕这些核心概念一个一个梳理和积累下去,形成自己独立的社会科学知识体系。但我认为,在解释别人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抱有对他者文化的基本尊重,不能像西方的东方学那样,把别人像小姑娘一样随意打扮,用概念作为标签,随意贴在别人身上,甚至贬低或者诬蔑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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