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安去年侦办经济犯罪案件1200余起
挽回损失5.2亿,670余人被起诉
2016年05月1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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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向市民宣讲防诈骗知识。本报记者 姬生辉 摄
15日,在济宁市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泉介绍去年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情况,并通报部分典型案例。去年全市共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200余起,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5.2亿余元,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910余人,移送起诉670余人。目前,济宁市公安部门已建成经济犯罪案件管理中心,将有效遏制经济犯罪高发的势头,为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本报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马 超
倒卖增值税发票
挣取开票费差价
2015年6月,汶上县经侦大队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破获济宁某商贸有限公司等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伙同杨某、张某某等人,分别从天津、北京、辽宁、黑龙江等省按一定点数支付开票费,从多家公司购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倒卖给济宁某商贸等8家有限公司,用于抵扣税款,从中挣取开票费差价,涉案总金额9.26亿余元。
无证酒驾时侧翻
堂弟顶包骗赔款
2016年3月,邹城市人民法院对邹城经侦移送起诉的陈某玉保险诈骗案做出一审判决,以犯保险诈骗罪对被告人陈某玉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4年11月15日,被告人陈某玉无证酒后驾驶比亚迪轿车,行至邹城市顺河路路段时发生侧翻事故,致车辆受损。因其无证且酒驾,陈某玉打电话让其堂弟陈某虎到现场冒充驾驶员,向中国大地保险公司济宁支公司报案索赔,骗取理赔款2万余元。
八行动小组出击
卖假币团伙被端
2015年11月,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9.09”出售假币案,一举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假美元17.6万元、假马克310万元。
自2000年以来,涉案嫌疑人赵某伙同程某、崔某长期贩卖假人民币以及假美元、假马克等外币,数量巨大。
接到举报后,经侦大队对程某、崔某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调查,逐步掌握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社会关系和活动规律。11月初,专案组再次获取重要线索:有人将从外地来邹城,准备找程某购买假币。接到线索后,2015年11月11日下午,专案组8个行动小组待嫌疑人进入视线、时机成熟后,果断行动,同时收网,将9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并对嫌疑人的住处进行了细致搜查,收缴假美元17.6万元、假马克310万元及其他外币一宗。
“拉人头”当会员
赚取高额奖金、返利
2015年5月,微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理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微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白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黑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3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白某在香港某投资理财网站注册成会员,并进行投资理财。为达到快速获利的目的通过网络大肆对外宣传。2013年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采用“拉人头”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2000余人,并逐步取得该网站后台管理人员的信任,成为该网站注册会员所必须购买的M3币的直接代理人,负责与公司管理人员联系购买M3币并向下线转发用于注册新会员。2013年11月初,犯罪嫌疑人黑某经上线介绍在香港某投资理财网站注册会员进行投资理财,并按照上线传授的经验,以同样的方式进行组织、宣传,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达2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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