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螺大赛”拷问生态景区底线
2016年05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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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清江

  近日,某微信公号发布报名消息称,7月初将在广西北海金海湾红树林生态旅游景区举办“中国规模最大的挖螺大赛”,并申报了上海基尼斯纪录。记者从活动主办方处获悉,他们“顺应民意”,决定停办“挖螺大赛”,将安排其他民俗活动代替。(5月17日《北京青年报》)
  “挖螺大赛”被举办方取消,与其说是“顺应民意”,还不如说是“迫于民意”。该活动一经推出,便遭到严重质疑。这番质疑不仅是对毫无创意“人海战术”申报吉尼斯纪录噱头的猛烈抨击,也表达了活动对生态环境破坏的深深担忧。组织上万人挖螺,不管在任何海域,演绎的都是竭泽而渔式的疯狂,传递的是掠夺自然资源的观念,更何况举办地是红树林生态旅游景区。
  据公开资料显示,该景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由红树林观光带、金滩和主园区三部分构成,景区内拥有一片2000多亩的红树林,有百种鸟类、昆虫、贝类、鱼、虾、蟹等生物,“是我国罕见的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毫无疑问,如此规模的“挖螺大赛”与保护区应有的保护含义严重悖离,不管其活动如何安排,如果实施都会造成破坏性的影响,挖保护的墙脚。
  “挖螺大赛”迫于舆论压力被迫停办,展示出了生态文明理念觉醒的强大力量,但是舆论的胜利并不是制度的胜利。它之所以会堂而皇之地摆上旅游推广的台面,内在是生态保护区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如何取舍,从中不难窥见约束失软的一面。事实上,环境破坏绝大多数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哪怕是旅游,超越了环境的承载能力,对景区的人文与生态也会造成损害,所以景区控流渐成社会共识。一般的景区尚且如此,何况是生态相对薄弱,需要区别保护的生态景区,对于游客的流量、旅游服务的活动,理应有更为严格的限制。
  “挖螺大赛”折射了商业利益至上的一面,为招徕游客不惜自毁“长城”。如何处理旅游商业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其实是普遍难题。但凡列入生态保护区,都证明了其生态的稀缺性,更凸显了将其圈养起来供赏玩的商业价值。因而,打着保护的旗号,行着旅游开发之实的现象并不是个案,成了商业的嫁衣的保护二字,反而显得名不副实。
  生态景区要想规避过度商业化,必然要求旅游从属于生态保护,商业活动置于监管的约束之下,至少景区不能是商业利益的“独立王国”。推而广之,还需要从立法和监管层面,不断细化生态保护区的各项保护规定和法律责任,健全监管体制与机制,给生态保护划出商业的红线、列出商业活动的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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