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
2016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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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召开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个纲领性文件的审议通过,是党和国家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进入一个新阶段、新境界。
  □王学钧

  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为此发表系列评论员文章。其中,《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保障》一文认为,党内监督是一个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体系,“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一文指出,“这次六中全会之所以突出高级干部这个重点,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从根本上说正是由他们执掌重要权力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他们发挥示范作用的特殊职责所要求的。”
  《人民日报》海外版刊发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的文章《中共走出成功治党新路》,在肯定六中全会“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准则和监督落实的机制”的同时,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清了党的建设存在的问题,找到了问题背后的原因,走出了成功治党的新路”。人民网评论文章《全面从严治党,用制度“铁笼”真关住权力是关键》认为,从习近平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王岐山提出反腐治标与治本时间表,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依宪行政,再到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呈现着一条由外而内、从治标到治本的清晰脉络”,“透出让人期待的信息:执政党正在发力打造关住权力的制度铁笼。”
  新华社发表系列评论员文章。其中,《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一文强调,“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只有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才能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确保党内监督无死角、全覆盖、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一文强调,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根本要求”在于,“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新华网发表“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评论。其中,《从严治党必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一文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员、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纪律、贯彻群众路线、建设廉洁政治等方面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从严治党离不开群众监督》一文则强调群众监督对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同时指出,群众监督必须破除“三种障碍”:信息不对称,群众无从监督;渠道不畅通,群众无法监督;作用难发挥,群众无心监督。
  《法制日报》开设“六中全会大看点”专栏,刊发系列评论文章。其中,《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一文认为,六中全会击碎了“风暴论”“政治斗争论”等各种有关反腐的奇怪论调,充分显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我们已经越来越清晰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绝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更不是出于偏私的考虑,而是一次方向明确、目标清晰,有步骤、有计划、有部署、有实施的战略。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中央鸿篇巨制,正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新京报》发表“关注十八届六中全会”系列评论。其中,《抓住“关键少数”是从严治党的关键》一文认为,能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政治生态能否走向良治、善治的重要因素,本次全会制定“最严家规”是以“关键少数”为约束对象有的放矢。《治党越严,民众福祉就越有保障》一文则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更关乎民众的切身利益。某种程度上,对党员领导干部“严”,可以催生对民众的“柔”,从而让民众的福祉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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