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法院推行“法官工作室”
2016年1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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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发挥司法专业优势,增强基层法治力量,烟台市福山区法院推行“法官工作室”,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提高了审判工作专业化、精品化和高效化水平。
  法院围绕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分门别类设立了3个“法官工作室”,实行以法官个人名字命名的“法官工作室”制度。“法官工作室”采取“1+1+2”工作模式,即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分类专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家事纠纷等案件。
(初少年 朱永光 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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