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被“越级摘牌”,折射地方监管不力
2016年1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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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清江

  国家旅游局近日通报,通过前段时间的集中暗访、检查,截至目前,共有367家4A级及以下景区受到摘牌、降级、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等不同程度处理,107家景区被摘牌,其中包括55家4A级景区。
  景区星级评定制度是推动和促进旅游优质服务的一项制度,景区一旦评上4A和5A,则意味着景区拥有了一块金字招牌,甚至有了出售高价门票的资本。但是,一直以来景区的星级帽子只戴不摘,使得一些地方申报星级景区变成了静态的“一锤子买卖”,取得资质后“高枕无忧”,“重申报、轻维护”,结果是5星级的价格、无星级的服务,为社会所广泛诟病。
  从去年开始,国家旅游局建立了星级景区动态评价机制,通过对景区服务和旅游管理质量进行监测,对不达标的景区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和摘星级帽子处理,去年10月,山海关景区5A级资质以及5家其他4A景区分别被取消,一度引起不小的震慑。而到今年,国家旅游局持续发力,到日前几乎所有星级景区都被重新评价,一大批景区受到摘牌、降级、警告等处理,体现了强力治理景区旅游服务顽疾的决心。
  当然,景区“摘星”不是目的,只是管理手段,意在倒逼管理“上心”。在此轮针对景区动态评价中,所反映的诸如“景区安全隐患严重”“景区环境卫生差”“景区旅游服务功能严重退化”“景区管理不规范”、恶意宰客、消费欺诈等问题,在当下景区不同程度存在,此次,这么多景区被处理,一定程度其实也是乱象的真实写照。星级景区的动态评价固然是机制的自我完善,不过,星级景区的旅游服务乱象,说到底还是地方旅游监管的严重缺失。譬如,四星级景区的评定权限早已经下放到省级,此次国家旅游局“一竿子到底”,多少有点“越权”嫌疑,这更大的意味或许是对地方旅游部门监管不力的不满。
  景区“摘星”,从严整肃之下,地方旅游部门理应脸红汗颜,痛定思痛,在督促问题景区整改上有更大的力度,以游客为本,加强景区配套建设与管理,创造景区优质服务,提供良好的旅游秩序。同时,景区“摘星”只是倒逼旅游环境管理的手段,单纯靠运动式的治理来传导压力是远远不够的,国家旅游局哪怕“铁拳”的力度再大,所起到的只是“隔山打牛”的作用。
  对于地方旅游监管部门来说,一方面,应进一步丰富旅游市场治理手段,完善地方旅游服务动态的监测评价制度、机制,形成稳定的压力传导,调动地方政府和景区优化旅游环境的动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当立足长远,更重视地方旅游服务环境建设,特别是地方旅游部门应切实履行起日常监管责任,增强自觉性,推动旅游步入靠服务赢得口碑赚来人气的良性循环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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