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机构亟待“美容”
2016年1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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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小二

  记者采访省城多名美容消费的投诉者,强制消费、无资质却做医疗美容项目、产品无中文标识来源不明成了重重“陷阱”。而对美容行业的监管,涉及卫计委、工商、食药监、商务局等多个部门,投诉的过程异常漫长。(12月6日《齐鲁晚报》)
  现在美容的人越来越多,由此导致这个市场也越来越大,众多从事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这本是好事,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多了,竞争就更激烈了,消费者选择的余地也就大了,所得到的服务也会越来越好。然而现实是整个行业乱象丛生,“病症”不断。典型如,一些美容院专业资质达不到相关法规标准,无证经营、“越界”经营、非法经营现象突出;还有一些美容机构采取夸大宣传功效,捏造概念,私自编造一些根本就没有的医学产品和药品名称,以及用一些三无产品冒充进口产品,并收取高额费用等违规违法手段欺骗消费者。
  美容机构亟待“美容”。笔者认为,对此不仅要进行重点整治,更需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者依法严惩,而且要健全行业监管制度,对监管失职严厉问责,并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赔偿机制,让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只有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将重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将完善法律法规与依法严惩相结合,才能根治美容市场存在的诸多“病症”,否则,不仅消费者权益和人身健康会继续受到损害,整个行业发展也将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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