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聘请法律顾问购买法律服务
政协委员艾宪松
2017年0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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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转型升级,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发展,政府不仅要用经济和行政手段,更需要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德州市政协委员、德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艾宪松表示,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政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所以政府需要聘请法律顾问,购买法律服务。
  但目前在政府部门实行的选聘外部法律顾问的办法着实令人深思。据艾宪松介绍,政府选聘办法的变化为:由最初选聘单位与法律服务机构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方式,逐步改变了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的方式。
  艾宪松说,实行的公开投标的方式普遍适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或律师。这样一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直接导致市场恶性竞争,打压律师的工作积极性,降低了整体团队的服务质量。
  对此艾宪松建议,由市财政、司法行政、政府法制部门根据法律服务行业的特点联合制定统一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办法》,规范外聘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
  “还有完善选聘法律顾问的标准也很重要。”艾宪松解释,具体是根据聘请单位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要求,建立综合考虑法律服务机构的规模、社会信誉、服务质量以及执业人员的能力水平、社会信誉、执业经历和相关工作经验等因素选聘法律顾问的办法,合理确定服务费用,这样有助于实现健康、公平的法律环境。      本报记者 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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