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上很多规定具有前瞻性
2017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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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部门专业人员介绍,聊城这部新实施的《条例》,有不少规定具有前瞻性,考虑了长远发展需要。
  《条例》中提出了立体交通和智能交通,这在其他较大城市可能不新鲜,不稀奇,但这很符合聊城的下一步发展方向。《条例》提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这是交通管理发展的方向和未来。公共自行车也是聊城已经开始实施的绿色交通的一部分。《条例》还规定,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规划建设立体交通和智能交通,建立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完善绿色交通体系。
  《条例》中提出了开放性小区建设,这是顺应国家发展方向的规定,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街区规划和建设,利用各种资源,完善微循环道路交通系统。鼓励开放性小区建设,逐步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条例在明确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同时,注重延伸管理触角,向乡镇农村道路拓展,推行社会化管理,强化事故预防,构建了四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根据《条例》,聊城提出了路网规划、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公共交通规划。条例中提出打通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建设和完善公共交通设施,合理设置公交站点等内容。
  《条例》还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长期战略考虑,规定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大气环境质量、道路交通发展状况和交通需求,可以对一定区域内的机动车实行总量、种类调控和使用频率调节等措施。
  针对城区停车难问题,从规划上要求停车场要适度满足停车需要;其次,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停车渠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并对侵占停车泊位的行为进行处罚;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单位、居民小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再次,实行市场化运作,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费用。  本报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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