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命名表扬20个学雷锋典范
涵盖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
2017年03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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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3月4日讯(记者 马云云) 在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我省命名表扬了一批学雷锋典范。近日,省委宣传部决定,命名表扬10个单位为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10人为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此次命名的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涵盖了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窗口单位等基层单位。 
  一、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1.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 2.淄博市周村区“五老”学雷锋志愿服务团 3.国网潍坊供电公司“潍电义工”协会 4.嘉祥县供电公司“爱心妈妈”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 5.威海市南海高级中学 6.共青团日照市委青春志愿驿站 7.国网莱芜供电公司“爱心彩虹”志愿服务队 8.临沂市图书馆 9.滨州市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10.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成武县供电公司
  二、岗位学雷锋标兵
  1.青岛市市北区姜东经济纠纷调解工作室主任姜东 2.枣庄市滕州火车站客运车间主任值班员索建民 3.东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工王福卫 4.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港埠分公司装卸工人李志林 5.济宁市惠泽儿童康复中心主任刘惠 6.泰山学院附属中学教师吴红 7.荣成市荫子镇前荫子夼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姚洪波 8.禹城市广播电视台记者陈金达 9.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白云热线办公室主任念以新 10.滨州市阳信县河流镇刘庙大杨村出租车司机杨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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