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近日,云南独龙江乡再推“禁酒令”引发关注。记者4日从怒江州贡山县委宣传部获悉,该“禁酒令”属于征求意见稿,并未开始实施。该份名为“独龙江乡人民政府关于重申在全乡范围内实行禁酒的公告”称,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成果,切实转变因酗酒造成的贫困、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破裂等现状,积极引导独龙族群众形成良好、文明的生活习惯,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施行禁酒。
看过不少基层政府实施的规定,比如对民间婚丧嫁娶操办酒席进行严格限制,只能摆多少桌、上几个菜等等,像独龙江乡推行“禁酒令”的却很少。虽然独龙江称该“禁酒令”属于征求意见稿,并未开始实施,但这并不是独龙江乡首次推出“禁酒令”,第一次推行的“禁酒令”就很荒唐。
比如全乡22:00以后禁止饮酒,这更像是特殊时期使用的“宵禁”,现在是什么年代,还搞这一套?况且一个乡政府哪来这么大的权力?最为重要的是,权力之手凭什么乱伸到百姓家中,要求百姓晚上十点后不准饮酒?又通过什么手段进行监督?这样的话,百姓在夜深人静已经进入梦乡时,是不是公职人员也可能会突然闯进家门进行搜查?细思极恐。就像三国里面有一则小故事,刘备禁酒,把家中藏有酒器的都进行惩罚。独龙江乡会不会也像刘备一样做呢?
就算第二次推出的“禁酒令”还只是征求意见稿,也表露了当地政府的“旨意”。如此次新推的“禁酒令”中严禁辖区内销售各类酒精制品(包括自熬酒、白酒、啤酒、果酒、易拉罐酒等)。独龙江对所有人进行禁酒,只要在我的地盘上,就不允许你饮酒,不管男女老幼,这何其霸道!
当地打着“巩固帮扶成果,改变因酗酒造成的贫困、交通事故……家庭破裂等现状”的旗号,貌似为了百姓,却肆无忌惮地将权力之手伸向私权范围内乱摸。要知道,酗酒固然不好,但因为有酗酒现象,就要完全禁酒吗?公民应该有饮酒的权利,饮酒不是违法犯罪,禁酒才是违法行为。至于酒驾、酒后打人等因酗酒衍生的问题,这些都需要就事论事,要对故意打人、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处,而不是头疼医脚、舍本逐末,怪罪到酒的身上。
独龙江乡的这一荒唐“禁酒令”,暴露的是当地政府的“土皇帝做派”,这是对公民权利的肆意践踏,把公民本应享受的合法权利当成是可予取予夺的“赠与品”,这种做法透露出当地极度欠缺依法行政能力。虽然独龙江的做法较为极端,但与之相同不能依法行政,有“土皇帝作派”的基层政府并不少见。
需要提高基层政府行政人员的履职能力,要能加强对基层政府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能保障民众的监督权。公权力的手不能伸得太长,用权太过霸道,就会伤及民众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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