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2019年建成“全国质量强市”
烟台召开动员会,并公布了创建工作四步骤
2017年07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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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3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莫言) 13日,烟台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会议召开,会上对创建质量强市工作进行了部署,质量专家对烟台质量工作进行了相关辅导和培训,力争在2019年,烟台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为积极推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烟台一直在努力。近期,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烟台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并在动员会上进行了公布。
  《通知》称,创建工作分为四个步骤,2017年4月-2017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2018年9月为创建实施阶;2018年10月-2019年3月为整改提升阶段;2019年4月-2019年9月为申报验收阶段。
  创建中要创建一批影响力大的知名品牌,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全市整体质量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层次,广大群众对质量工作的获得感和认同感显著提升,全面达到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指标体系要求,力争2019年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实施质量典型激励。鼓励各类组织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鼓励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广优秀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重视质量工作。
  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出台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对企业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打造“信用烟台”。加快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档案,进一步完善质量失信惩戒制度,将严重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预包装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实现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产品质量信息全程可查询。
  完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农产品、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健全质量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质量投诉。加强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建设,保证“12365”“12315”“12301”等质量投诉热线畅通有效,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完善消费维权渠道,及时有效处理质量纠纷。
  定期开展市民质量满意度调查测评,及时解决广大市民关心的质量问题,市民质量满意度调查测评结果居全国创建城市前列。
  建立城市居民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探索建立完善的产品侵权责任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加强企业、行业协会、保险以及评估机构合作,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健全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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