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联网结算
年底前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定点机构
2017年07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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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8日讯(记者 李珍梅) 青岛的参保人到外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以直接联网结算了!无需个人垫资,也不用往返奔波。18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都将陆续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
  据了解,自去年12月起,青岛市全面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工作,目前完成了首批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信息备案工作,同时已有28家定点医院通过了联调测试,实现了与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顺利对接。预计9月底青岛市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将增至75家,今年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都将陆续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这意味着岛城参保人到外地就医,在就医地符合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以直接联网结算;同样,外地参保人到青岛市就医,在符合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也可以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只需按规定承担个人自负的住院医疗费用。这将解决异地就医人员报销周期长、垫资负担重、往返奔波等难题。
  目前,青岛市能够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的人员范围包括四类,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其中,前三类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须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选择就医地就诊医院;异地转诊人员须向我市承担转诊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到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备案手续。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办理,其他区市参保人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除以上四类人员,异地急诊、大学生原籍治疗、异地门诊大病、异地未转诊以及虽已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但未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的参保人员,均不能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须携带有关病历材料回本市进行报销。
  此外,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新版社会保障卡是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因此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前,须办理并激活新版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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