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试点保安人员参与路面停车管理
《烟台市道路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现正广泛征求意见
2017年08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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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曹杰 李娜)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交警支队立足市区停车现状,借鉴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了《烟台市道路停车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在道路停车管理方面的职责,对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要求、收费管理、主体责任和违法情况等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最大限度地解决了目前停车存在的问题难点,为下一步的道路停车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目前,《办法》正向相关市直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近日,烟台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即道路交通微循环组织体系专项规划和停车设施专项规划顺利完成招标,进入规划编制阶段。市交警支队将市区停车和交通微循环作为重点工作推进,这“两项规划”对于改善市区交通状况起到重要作用。
  据悉,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经营进行研究讨论,借鉴外地模式,明确了由烟台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对市区道路停车泊位进行管理经营,市停车办负责制定道路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定人、定时、定点”原则,进行划区分片,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敲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落实管理责任,进行督导考核,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规定在未实行收费管理之前,保安人员参与路面停车管理先期进行劝导,经劝导不听的保安人员可利用随手拍违法举报途径,进行违法图片上传,经审核后可进行奖励。将先期梳理出市区26条违停现象突出、交通秩序混乱的道路确定为“试点”路段,保安公司安排专人进行停车管理,目前,已有15名保安人员参与到滨海路的停车管理工作中。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忠民告诉记者,停车场基础信息的收集和建档是城市停车发展规划、道路交通微循环交通组织体系专项规划、智慧停车诱导系统建设的必要信息准备。市区交警大队迅速开展中心城区停车场信息采集工作,对各辖区公共、配建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现状情况进行摸排、明确底数,建立完善管理档案,并制定停车场对接管理机制,加强市区停车场管理设施的源头梳理工作。
  另外,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提出将社区停车和微循环改造方案同步融入到社区改造的工作思路,结合芝罘区老街社区改造工作,确定凤凰台办事处东台社区为社区“微循环”改造示范点。目前,芝罘区已增设停车位3000个,社区已经完成相关标志设置和标线施画工作。
  赵忠民介绍,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与相关单位对接,全面启动“两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结合目前现状对市区内的重要路段、节点路口进行合理、科学的渠划设计,尽早落地实施;加快推进烟台市道路停车智能管理平台建设,路面全面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并积极推行分时段、分路段的差异化的收费管理政策,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市民有序停车,精准破解“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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