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放
最近几天,“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火了,其中最吸引眼球的,当数将“爆款文”视同学术成果这一点。该“办法”共十条,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各类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在很多方面都有突破。有人为这种与时俱进的做法叫好,可也有人担忧,认为媒体或网络与学术报刊有距离,不适于认定学术成果。
浙大的“办法”规定得很细,如在什么级别的媒体或网站发表了不少于多少篇的文章,如点击率或阅读量多少,才算达到标准等。只要按规定中的每条逐一对照,便可知是否达到了标准。该办法是国内高校首次将媒体和网络的优秀传播成果上升为学术认定,由此才引发热议。尤其是规定优秀网络传播成果经申报认定后,将等同于“一级学术期刊”或“核心期刊”的学术成果,就更引人瞩目。
如果了解目前国内高校在学术评价体系中的诸多弊端,就知道浙大的这个办法多么有必要。如今,我国高校对学术的评价,基本上是“唯核心期刊论”,外加项目和专著。以核心期刊为中心的学术评价体系,与教师的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挂钩,没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就算教师的教学再出色也白搭。更严重的是,核心期刊文章还事关高校自身的名誉和利益,如果达不到一定数量,那么无论是学校的硕博点申请,还是学校的评级等,都将受到影响。
其实,我国高校的学术评价体系,自改革开放以来采用的是西方标准,即把核心期刊的“影响因子”作为学术评价的核心标准,这种“学术规范”被不少人称为现代版的“八股”。当然,与国际接轨,使学术规范化这没有任何问题,但如果机械套用,就有可能跑偏。国际学术界惯常采用的论文,一般都由摘要、关键词、论述、结语、参考文献构成,这可能适合于很多学科,但对于古汉语等学科难道也适合吗?对此争议不断。即便是与国际接轨,对一般性研究来说,长时间的审稿,时间跨度很大,学术成果的时效性也很难保证。所以,浙大的办法,可视为对中国特色学术评价体系的一次有益探索。
当然,浙大规定的门槛也不低。其中“重大网络传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20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以及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较大网络传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10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10 万;头条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40万。”仅这两条,就很难达到,且还是在“高端”媒体或网站上发表,这看似更不容易。
虽然该办法显得与时俱进,很接地气,想摆脱学术“八股”的束缚,但一定要对网络造假保持高度警觉。一旦文章刊登于网络媒体,那就有造假的可能,因为点击率和阅读量只靠数字,不一定是真实阅读,这就给造假留出了操作空间,网络“水军”在利益面前就有可能乘虚而入。
更重要的是,虽然浙大与时俱进了,可如果学术界不承认,尤其是浙大的主管部门不认可,那么,无论是申请项目,还是硕博点设立等,浙大可就要“吃亏”了。浙大敢吃螃蟹,教育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是不是也敢呢?所以说,仅靠一所学校把“网络爆款文”纳入评价体系,还远远不足以撼动形成多年的学术“八股”。(作者为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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