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信息抽查1136户不合格将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7年12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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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 修从涛 通讯员 袁长青) 为确保企业年报公示的信息真实准确,近期,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将从全区抽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136户进行企业年报信息核查,抽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记者从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自11月份开始,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重新梳理了全区“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人员库,采用双随机模式,形成了高新区“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据悉,此次企业年报信息抽查事项清单共12大项42小项,此次抽查的方式是综合抽查,即检查的每一企业,凡是涉及抽查事项清单12大项42项的都要检查,不得漏项。也就是抽查事项全覆盖,确保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检查效果。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企业的抽取全部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山东)“双随机抽查”系统中市场主体库中,按照3%的比例随机摇号抽取的,全区共抽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136户。抽查工作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管等方式,对企业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股权变更、行政许可取得、知识产权出质、行政处罚等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检查。企业若存在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等情形,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落实“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对于企业年报信息中涉及工商、人社、统计三部门的职能,为避免重复检查,将按照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形成了联合检查组,共同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这将为下一步创建“监管平台+随机抽查”的新模式,实现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检查事项“三覆盖”,对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联查”,对同时涉及多级、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完成检查做出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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