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电动车治理,松不得也急不得

齐鲁晚报     2022年01月19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王学钧   
  这两天,一则视频在朋友圈热传。在福州市区一条街道,一位赶着去接孩子的女士因所骑电动车没挂牌而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告诉她,如果不能当场出示购车发票,她骑的电动车就要被扣留。听闻此言,并未随身携带购车发票的她不无愤懑对交警诉起了苦,围观群众纷纷对其给予“声援”。
  这是福州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一幕。针对社会各界反映,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存在各种突出问题,福州交警从1月1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既定行动方案,对于电动自行车无牌、假套牌,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获,驾驶人不能当场提供合法来源的,警方将依法扣车审查。从这个角度看,执勤交警要求这位女士出示购车发票等言行也只是在按规定行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如此“行动”不容置喙不可商榷。
  近年来,包括福州在内的许多城市电动车数量剧增,对城区道路安全与交通秩序带来不少“麻烦”。正因如此,不少城市针对相关问题采取措施,强化对城区电动车的管理。强化管理固然没错儿,操之过急却不应该。
  比如,对被拦女士而言,当场提供购车发票的要求过于苛刻。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和转圜余地不行吗?让她先接完孩子再补办相关手续不行吗?作为电动车骑行者,她可能忘了随身携带发票,或者一时半会儿找不到了、一不小心弄丢了,也可能是买了一辆二手车,原始发票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
  更何况,被拦女士并不是故意不给自己的电动车挂牌,而是一直想挂而挂不上。
  2019年10月,福州市曾针对城区电动车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明确提出,在持续优化公交线网、提升公共交通运力、地铁主骨架网基本形成的基础上,逐步减少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在2024年以后本市公共交通基本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基础上,适时在城区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全面禁止电动车通行。2021年12月,福州又发布《关于福州五城区2022年实行公开摇号获得新增电动自行车黄色号牌资格的通告》,明确提出,2022年新增电动自行车须先摇号获得黄色号牌资格,才能领取号牌及行驶证上路行驶。每一次摇号申请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像被拦女士这样的“新晋”车主并不是故意不上牌照,而是因为既有管控政策而迟迟没摇到号。
  在公共交通体系并不足够完善的情况下,急于以堪称严苛的管控措施挤压电动车生存空间,不惜为此而给广大市民陡增工作与生活上的“麻烦”,这显然有违城市治理的初衷。为什么不能把脚步放慢一点?既然想通过管控牌照的方式管控城区电动车数量,为什么不从销售端发力,要求市民摇到黄色号牌资格后再买车,岂不让不少市民少一些“麻烦”,让执勤交警少受一些抱怨?
  为政之道,民生为要。福州街头的这一幕提醒城市管理者,城区电动车治理松不得,也急不得。在城市交通管理方面,要想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就得耐心细致,下足各种“绣花”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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