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保真”的司法拍卖于法于情都不应再有

齐鲁晚报     2022年11月16日
  据报道,11月11日-12日,安徽马鞍山市某区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了一批酒品,起拍价均为1元,其中包括“五粮液”“茅台”“轩尼诗”“马爹利”等品牌。在该法院发布的标的物介绍里,“本院对标的物质量及真假不做保证”的说明引发热议。
  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拍卖的罚没物品,国家有强制安全标准或者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委托符合有关规定资格条件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测,不符合安全、卫生、质量或者动植物检疫标准的,不得进行公开拍卖。司法拍卖也是践行法治精神的一个窗口,相关法院有必要秉持法律精神,不能只是通过平台把东西卖出去了就算完成法定职责任务,把风险隐患留给竞拍者。(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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