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2013年12月31日讯(记者 宋磊 李虎) 2013年12月31日11点,京津冀鲁晋五省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正式实现全面联网。今后,五省市ETC用户可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实现ETC专用车道不停车通行和人工车道刷卡非现金支付,由系统完成通行费的跨省市结算。我省的鲁通卡用户可在联网区域内实现缴费一卡通用,并均享受当地省市的ETC优惠政策。 五省市ETC系统联网之后,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四省市已发行的所有电子收费卡、对应电子标签和北京发行的新版速通卡、对应电子标签,均可互通使用,并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目前,我省已经在215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建设469条ETC车道,ETC收费站覆盖率达到63%,全省共发售鲁通卡85万张,发售车载电子标签45万个,全路网非现金支付使用率达到22%,通行费总额中非现金结算比例近30%。按目前车流量测算,我省ETC系统每年至少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000余吨。 为做好五省区域高速公路ETC联网工作,我省于2013年在与河北省交界的济聊路冠县西收费站、高邢路鲁冀收费站、青银路鲁冀收费站、京台路鲁冀收费站和荣乌路鲁北收费站建设了省界ETC专用车道。区域联网后,用户使用鲁通卡和对应电子标签可以在五省市的所有高速公路ETC专用车道实现不停车通行和人工车道刷卡非现金支付。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谢涛表示,京津冀鲁晋区域ETC联网运行后,我省将继续加大ETC在全省的建设和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ETC平均覆盖率和非现金支付使用率,确保2014年与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实现不停车收费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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