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在全省首开排污权交易试点
2015年0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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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1月27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日前,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发文,同意青岛市纳入国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青岛市成为全国第12个也是山东省首个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城市。 
  据了解,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青岛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通俗来讲,就是一个辖区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事先设置了“红线”,一个企业今年的排污总量指标没有用完,而有的企业排污指标用完了,如果不停产就会超标,有剩余的企业就可以把排污指标转卖给不够用的企业。
  早在2012年,青岛市提出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还注册成立了青岛市环境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排污权交易的各项具体工作。据介绍,青岛市计划2017年完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全市试点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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