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食品店将签承诺书保安全
2015年04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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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王帅) 威海市食药监管局将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贩经营管理的通知》的标准规定,开展小食品店整治与规范行动。
  小食品店将被要求落实“五有标准”,即经营有资质,小食品店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安全有承诺,小食品店负责人须签订《小食品店食品安全承诺书》,对消费者负责,并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管理有制度,小食品店应落实进货查验并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资格证明、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和食品包装等信息;单据被要求留存,小食品店应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照、食品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和供货票据;现场制售的小食品店所使用的米、面、油、肉、鱼等加工原料,添加剂的名称和生产厂家,要在《食品制售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上如实登记,并在店内公示。
  市食药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还将开展小食品店食品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检查小食品店是否销售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易造成危害的食品,是否销售过期变质、“三无”、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是否销售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
  据悉,小食品店商品将被要求加强源头监管,推进食品从供货源头到零售终端“一票通”制度,为建立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提供便利。
  此次规范整治到10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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