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千万厂房失火一年半未获理赔
2015年06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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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衍鹏       

  食品公司厂房、冷库意外失火,保险公司至今没理赔,无奈对簿公堂。日前,青岛同仁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宋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5月,公司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下称“青岛太平洋保险”)投了一份财产险,保险金额1100万元。不料,同年10月份,一场大火将公司7个恒温冷库中的6个烧成了废墟。    
  事故发生后,宋女士向青岛太平洋保险申请理赔,等了半年后,对方却答复她,“金额太大了,需要总公司决定”。无奈之下,2014年1月,青岛同仁食品有限公司将其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青岛太平洋保险赔付青岛同仁食品有限公司财产损失990万元。 
  原本以为胜诉就能拿到保险理赔了,但青岛太平洋保险提起了上诉,理赔再次被搁置,1年半多了,宋女士还没拿到一分理赔的钱。
  原来,青岛太平洋保险认为,原告公司现场建筑物的过火面积超过了房产证面积,多出的部分属于临时建筑,不属于保险标的,一审法院对过火面积及财产损失的认定金额过高。目前案件在二审,青岛太平洋保险一工作人员表示,保险公司对于赔付的每一笔钱都严格把关,产生异议时,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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