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明确52项税收违法处罚标准
2015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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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9月9日讯(记者 韩笑)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确保税务违法行政处罚公平、公正,省国、地税两部门共同明确了52项税收违法行为,将违法程度分为4个档次,分别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
  据介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共同起草了《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内容主要涉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概念,制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法定程序等,同时规定了依法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回避权、陈述申辩权、知情权和救济权等法定权利,对行使裁量权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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