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售价按限价房执行
2015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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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9日讯(记者 蓝娜娜) 限价房销售结束半年后,剩余房源可调剂为人才公寓,价格参照原限价房项目价格执行。9日,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黄兴东网谈时介绍,按计划,夹岭沟公租房年底前配租。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黄兴东9日参加网谈时介绍,根据相关办法,青岛市限价房项目在优先面向取得限价房准予登记资格家庭销售结束6个月以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可申请调剂为人才公寓房源。调剂后,人才公寓项目销售价格参照原限价房项目价格执行。
  在经适房上市交易方面,按照青岛市相关政策,所购经适房自房地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经适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经适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同时,对于以经适房名义用于拆迁安置的,在不动产登记证书上标注为“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其上市交易不受年限限制。但需注意的是,首次上市交易时不需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类型保留划拨。转让后再次上市交易时,每次均按成交价格总额的1%缴纳土地收益金。
  如今,青岛今年首批保障房正在销售,有市民询问,是否能将经适房证转成限价房证,以申购此次的限价房。黄兴东回应,如需办理经适房与限价房准予资格变更手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出提出变更申请,审核时限将会极力压缩,具体时间依据申请家庭实际情况确定。
  按照现行政策,青岛市公租房项目土地性质为住宅的,承租人租住满5年后,可以申请购买。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须经政府批准后方可出售。目前,河马石和文安路两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暂不能购买。
  在公租房配租方面,按计划,市北区夹岭沟区域房源将于年底前配租,李沧区暂无配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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