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闪退”闪了谁
2016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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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王学钧
  “退出事件”是一个教训。对于那些直接或间接掌握公权力的部门和个人来说,对花样繁多的借权牟利伎俩要有足够的洞察力与抗拒能力,哪怕这些伎俩是以权威、公益的面目出现。
  近日,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总局相继在官网发布公告,宣布退出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发起的“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退出的理由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有人以“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名义与社会公司签署协议,进行有悖于公益性原则的牟利活动。
  从上述三部门与“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渊源来看,这堪称一次决绝的“切割”。2011年8月31日,三部门与活动发起单位——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成立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活动开展之初,这三个政府职能部门就是“主管单位”。有着如此深厚的渊源,却在“主管”了这项活动五年之后,几乎同时宣告退出,这分决绝至少释放了这样一种信息:在这项活动中,借助公权力以公益之名谋取私利的现象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三个部门已无法容忍,不愿继续为自己“主管”的这项活动背书。在这个意义上,三部门的退出确如有媒体所说,是“打了借权生财的脸”。
  应该说,这脸打得不错。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三部门参与“主管”一项关乎全国中小学生的大型公益活动,合理利用所掌握的公权力为活动背书,以提升活动开展的水准与效率,这无可厚非。当发现有人借此谋取私利甚至闹出官司的时候,公开宣告退出,明确撇清与借权生财行为的关联,在合法性上对那些明里暗里的借权生财者也不失为一种极具杀伤力的打击。但是,如果整个事情就此打住,“退出事件”的警示意义就会被遮蔽。
  其实,“退出”不仅仅打了借权生财者的脸,对于这三个部门来说,不管最初是因为什么介入了这项活动,其手中的公权力终归是被用来牟利了。那么,在参与“主管”活动之初,这些部门是否认真考虑过这种被“借”的风险?而且,在活动开展后不久,“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就因为借“小黄帽”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而惹上了官司,使这次退出的三部门与发起单位中国关工委等一起被推上了被告席。这么长时间了,如今才宣布退出,行动似乎太过迟缓不说,退出之前应该承担的管理责任岂能一退了之呢?
  此外,作为“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发起者,中国关工委的形象恐怕也会被“退出事件”影响。关心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进而发起全国性的专题教育活动,这当然是件好事。为了把好事办好,作为“群众性工作组织”的关工委不仅将“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放在自己这里,而且以“会签”等方式引入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总局三大政府职能部门。如今,这三大部门以有人借权谋私为由几乎同时宣布退出,如此“不给面子”,情何以堪?更令人遗憾的是,“退出事件”发生之后,大家至今还没有看到这个发起单位的任何解释和表态。
  “退出事件”是一个教训。对于那些直接或间接掌握公权力的部门和个人来说,对花样繁多的借权牟利伎俩要有足够的洞察力与抗拒能力,哪怕这些伎俩是以权威、公益的面目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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