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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不符罚200元,扣12分

枣庄已开始对电动车集中整治,没挂牌、闯红灯、无证驾驶要挨罚了

齐鲁晚报     2020年09月04日
  本报枣庄9月3日讯(记者 秦政) 9月1日,枣庄交警在全市展开集中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闯红灯,电动摩托车无证驾驶、未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记者跟随枣庄市中交警随警作战,对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9月1日上午9时许,在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与振兴路路口,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无牌车载着一名妇女和儿童经过路口时被民警抓个正着。民警通过执法PDA查询得知,驾驶员郝某只有B2驾驶证,涉嫌准驾不符且车辆没有挂牌、未戴头盔。民警将其车辆暂扣后将依法进行处罚。据民警介绍,目前有不少电动摩托车没有按规定悬挂号牌,驾驶员也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对于准驾不符的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上午9时30分许,在文化路和青檀路路口,一名驾驶电动车的女子闯红灯通过路口被民警拦下,车上还带着一名儿童。经过批评教育,民警对该女子做出罚款20元的处罚。“这是今天开出的第一张闯红灯罚单。电动车上牌以后,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了很多。”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中队长张雷说。
  9点40分,一名骑着电动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的男子被民警拦下,民警介绍,这名男子驾驶的车辆属于轻型电动摩托车,应挂摩托车号牌并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对于该男子未戴头盔的行为,民警对他处以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
  张雷介绍,从9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电动车未上牌、闯红灯,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未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目前枣庄电动自行车挂牌率已经达到97%以上。电动摩托车未挂牌和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比较多。”张雷介绍,针对这些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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