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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加强工业企业燃煤污染治理工作

齐鲁晚报     2020年11月30日
  为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城阳生态环境分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监管力度,全面做好工业企业燃煤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燃煤锅炉排放监管。按照现场执法检查和在线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以点穴式执法、精准执法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控燃煤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降低在线监测超标比率,对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二是加强燃煤企业煤炭质量监管。要求燃煤企业禁止使用硫份高于0.6%、灰份高于15%的劣质煤炭,所采购的煤炭,必须要求煤炭销售单位提供持有具有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煤质合格检测报告。
  三是组织做好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建立燃煤锅炉清单,做到不留死角。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将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非传输通道城市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打印成纸质件,发放给涉及淘汰工作的企业,向企业详细介绍省政府统一部署的政策要求,认真听取企业反馈意见及初步计划,做好淘汰的准备工作。
(于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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