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将网络直播营销“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线上线下”各项要素纳入监管范围。办法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机制、措施。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法要求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及时处理公众对于违法违规信息内容、营销行为投诉举报。办法将于5月25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