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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养“另类宠物”最高可罚25万元

齐鲁晚报     2021年04月24日
  在法律上是否对外来物种交易有所约束呢?
  今年4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对于外来物种的防范和应对作出了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执行主任张玉锋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如果违反规定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不但要没收引进的野生动物,还要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张玉锋律师提醒,我国对于从境外引入野生动物作为宠物有非常严格的准入制度,不仅包括申报、审批、检疫这些前期进入国门的事项,还包括后期饲养的规范。“违反法律引进外来物种的,除了面临罚款外,还要负责找回。如果违反其他法律规定,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处罚。消费者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勿因猎奇而盲目买卖、饲养这些活体动物,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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