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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亲病重请假应成职工的基本权益

齐鲁晚报     2024年05月09日
  日前,江苏高院发布了2023年度江苏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例中,女职工钱某在丈夫病危时请假照顾,最终却被公司开除。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向女职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其实,类似案件曾多次发生,职工因至亲病危请假,已经成为常见的劳动争议。必须看到,至亲病重请事假,是否批假多由单位说了算,而且对于不得不照顾亲人的职工给予开除等处理,似乎也有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也正因为如此,类似案例的处理应当依据常理,比如在江苏这起案件当中,法院认为,钱某丈夫处于病危状态,钱某申请请假予以照顾乃人之常情,也是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诚如一位法官所言,“人不孝其亲,不如草与木”。用人单位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刚性的制度,更需要人情的温度,对于员工请假照顾病重父母和子女等情形,应给予一定的尊重和理解,避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这就意味着,让职工拥有至亲病危时的请假权,既需要司法亮明态度,更有待于用人单位实施人性化举措。更值得期待的是,至亲病重请假要成为职工的一项基本权益。         据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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