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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抵制“丑书”“怪书”,共同呵护汉字之美

山东出台《指导意见》引导中小学生规范写汉字

齐鲁晚报     2025年01月15日
  记者 尹明亮 济南报道

  引导学生学会欣赏优秀书法作品,自觉抵制“丑书”“怪书”,还要把规范汉字书写纳入师范生培养计划。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工作。
  根据《指导意见》,山东将采取一系列行动推动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工作。把规范书写纳入小学入学适应教育,从小学低年级抓起,引导儿童学习规范的书写“双姿”,做到“眼离书本一尺,胸离桌子一拳,手离笔尖一寸”。
  此外,山东还将结合规范书写“双姿”要求和各阶段学生身心发育情况,制定学校规范汉字书写工作和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评价标准,开展过程性评价,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指导意见》还要求在教育教学和经典诵写讲活动中倡导使用规范汉字开展书法活动,邀请书法名家或书写专家参与指导,引导学生学会欣赏优秀书法作品,培养审美情趣。在正式写作和公共场合中避免不当使用“谐音字”,自觉抵制忽视汉字书写规范、书写技法、审美特征,故意将汉字笔画和结构进行粗俗、草率变形的“丑书”“怪书”。
  为了发挥教师表率作用,《指导意见》还提到要将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教研机构教研内容,重点加强语文教师、书法专兼职教师、新入职教师培训,将规范汉字书写情况纳入优质课评选指标体系,倡导各地各校广泛开展教师“三笔字(钢笔字、粉笔字和毛笔字)”基本功比赛。
  根据《指导意见》,山东还要把规范汉字书写纳入师范生培养计划,列入师范生基本技能的重要考察内容,鼓励师范院校、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与中小学开展结对共建,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推动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工作,山东还将统筹发挥一、二课堂作用。根据《指导意见》要求,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标准,3—6年级语文中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书法教育。
  《指导意见》鼓励各地各校将规范汉字书写纳入教学计划,积极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教学专项课题研究。充分利用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名胜古迹等资源,拓展学习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利用课后延时服务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创办学生规范汉字书写社团,确保每天有一定时间用于规范汉字书写训练。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啄木鸟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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