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版:重点

A02版:要闻

A03版:悦读

A04版:悦读·专栏

A05版:悦读·看点

A06版:青未了·新阅读

A07版:青未了·读城记

A08版:视觉

A09版:视觉·影吧

A10版:身体

A11版:身体

A12版:青未了·新知

A13版:新知

A14版:博物

A15版:博物

A16版:博物周刊

K01版:今日潍坊

K03版:今日潍坊·城事

K04版:今日潍坊·关注

N01版:今日德州

N02版:今日德州·财经

N03版:今日德州·健康

N04版:今日德州·关注

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

齐鲁晚报     2025年03月29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
  20世纪80年代,国家相继建立了住院预交金制度和门诊预交金制度。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预交金的相关作用逐步减弱。《通知》要求,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                    据央视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