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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布本科专业新目录新增艺术学门类
  • 2012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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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 常学艺) 近日,教育部正式颁布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新目录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新增了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352种基本专业和154种特设专业构成。
  据了解,这次专业目录和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自2010年3月启动以来,历时2年多。修订工作按照科学规范、主动适应、继承发展的原则,在分科类调查研究、专题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审议、行政决策,形成了新的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新目录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新增了艺术学门类,并下设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五个专业;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352种基本专业和154种特设专业构成。新目录充分体现了时代性、适应性、科学性和开放性的原则,保留了一批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调整了一批内涵不够清晰、名称不够规范、区分度较小的专业,增设了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以及应用性强、行业针对性强的新专业。新目录中的专业宽窄兼顾,结构更加合理,更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专业目录》每十年将修订一次,基本专业每五年将调整一次,特设专业每年将向社会公布,既保证了专业目录的完整统一,又有利于专业的动态调整,增强适应性。
  教育部指出,新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年度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本科专业的工作按新目录执行。自2013年起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按新目录执行。2012年之前招收的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仍按原专业目录执行。教育部拟于近期对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进行整理。
  据悉,为便于新目录的实施,教育部同时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对照表》等有关文件。新的专业介绍也将于近期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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