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孙女士(化名)长相比较凶,因此经常在工作和社交时受到歧视。最近,孙女士应聘到南京一家私营企业去当清洁工,但是老板因为她长得丑,才干了一天就要将她辞退。孙女士为了替自己维权,到白下区人民矛盾调解中心讨说法,结果讨回了500元赔偿。 如果说,孙女士是丑在外表,那么该企业则是丑在“内心”。孙女士的遭遇是就业歧视的现实样本,也是劳动者和企业的地位、权益严重不对等的反映,这绝不是个别现象。500元远远不够弥补孙女士受到的伤害,监管部门有必要对这种严重侵犯劳动法和劳动者权益的企业予以曝光和处罚。 凌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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