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春节、中秋节前,还经常出现因民工集中讨薪上访事件,王玉武分析主要原因为:建筑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建设开发企业不景气,资金紧张,合同履约率差,造成建筑企业、劳务企业资金不到位;极个别工人钻政策空子,恶意讨薪;管理力度欠缺。“民工清欠仅限于建设部门行政干预力度不大,对责任人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对一些属合同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的,民工也因时限长、成本大等原因不愿诉诸人社部门和法院。”王玉武说。 解决以上问题,必须要健全管理机构和规范用工,由法院、公安、人社、建设等部门共同组成清欠办公室,制定具体的管理职责,由现在主要靠建设部门的行政协调,变为行政协调与劳动仲裁、司法制裁结合起来,一旦发现欠薪事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做到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一并追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从快从重处罚,对违法用工的包工头及个别恶意讨薪人员也追究相关责任。加强合同管理,扩大劳动合同制度覆盖面,增强民工维权意识,逐步健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本报记者 马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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