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董钊
从10月15日起,济南交警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天的视频抓拍交通违法行动(本报10月16日C02版报道)。在此期间,压线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等五类行为将被重点抓拍。 眼下,包括济南在内的二线城市均面临拥堵通病,城市管理者和市民不得不面对机动车激增与道路资源日渐局促的矛盾。而另一方面,在拥堵的路面上寻求突围并非易事,车主的焦躁情绪普遍暴露。在情绪趋势下,一些不文明驾驶行为出现甚至会局部蔓延,然而,此类行为又在加剧城市拥堵。这样的循环要得以缓解,需要严罚重治。 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交规,对诸多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处罚标准,驾驶人的违法成本进而提高。所谓治乱需用重典,面对“车祸猛于虎”以及城市拥堵的严峻现实,有效的治理需要辅之以严厉的惩罚。 提高处罚标准的目的,在于发挥法治的威慑作用,从而达到预防潜在违法行为发生的效果。现在,许多提高的处罚标准,已经让车主对于违法记分望而生畏,比如一次遮挡无损号牌、两次闯红灯、一次高速路超速50%,都将被记满分,通过约束车主驾驶行为的方法实现惩戒。 然而,严罚重治仅仅是“硬币的一面”。在记分分值提高的前提下,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严密程度将面临新的考验。前不久,媒体曝出陕西榆林警方对交通违法车辆的处罚实行“打折”的情况。在这种执法不严的外表下,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多半年来,全国范围内记满分驾驶人人数明显上升。而一些特权车的违法行为,一直是公众的忧虑所在,这就要求管理者以更加审慎的态度,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平,从而让群众形成对规则法律的一体遵循,确保良性交通秩序。 为确保城市良好的交通状况,济南市对交通违法查处已形成常态化、持久化。与此同时,对于交通违法行为的矫治,执法的严密性较之严酷性更显得重要。因为只有执法严密,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者的侥幸心理,得到驾驶人的深度认同,从而培养汽车公民的文明出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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