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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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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倩
据齐鲁晚报报道,近年来,济南市区内废旧的“僵尸车”数量逐渐增多。这些车长时间停在马路的临时停车位或居民小区里,不仅占用公共空间,甚至还阻碍了交通,但如何处理却成了难题。 伴随城市的迅猛发展,随意丢弃的“僵尸车”数量也越来越多,这已经成为城市的一种新型垃圾,不仅占据大量公共资源,还会影响城市环境和市民出行。然而,整治“僵尸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交警、公安、城管等部门没有相应权力,倘若肆意处置“僵尸车”会侵犯车主的权利,而置若罔闻不处理则可能会影响交通。正是多部门监管制度的不健全,才给了“僵尸车”不断扩大的生存空间。 笔者以为,处理“僵尸车”,相关部门首先要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机制。比如,对在公共道路或公共场所停放满一年的“僵尸车”,交警部门可在公示后进行处置;小区里那些破旧不堪的“僵尸车”,可通过居委会、小区物业等部门进行决议,根据相关法律或业主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处理。此外,还可在媒体上刊登通告,公布“僵尸车”停放的位置,如果限期内无人认领,视为没有车主集中进行处理。 除了相关部门的积极整治外,车主们也应多些自律。有些市民,买车的时候视为宝贝,换了新车或车辆临近报废时便肆意丢弃,这俨然不是负责任的体现。无论是报废手续繁琐、为了逃避交费,还是其他方面的原因,都不应将车子随意长期停放。这是一种为自己行了方便,却无视他人感受的自私行为,也是社会道德和公共意识的缺失。 因此,希望广大市民能够从我做起,看自己或周围邻居谁家停放有“僵尸车”,尽快通过合理途径进行处理,不要继续侵占公共资源,给别人带去不必要的麻烦。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在今后也要加大这方面的管理力度,对小区里长时间停放的车辆进行及时登记,联系车主,创建档案,以从根源上遏制“僵尸车”的产生。当然,相关法律也要不断完善和细化,以严格约束市民肆意停放“僵尸车”的不良行为,从而维护城市的正常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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