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进展缓慢 |
仍有近700家换热站未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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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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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1107/C04/C04_0348.jpg) | ◤6日,2013年冬季供暖点火试运行。 本报记者 戴伟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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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蒋龙龙 刘雅菲) 目前,热力和热电两大热企仍有近700家自管站没有回收。自管站回收工作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进展缓慢。目前,济南市尚未出台自管站回收具体政策。 因历史原因,不少居民小区换热站多由小区物业、单位等管理,被称为自管站。自管站大都按流量向供热企业缴纳采暖费,自管站再向居民按面积收取采暖费,并负责自管站的管理。很多自管站存在设备陈旧、克扣居民用暖流量等问题,居民投诉很多。 据记者了解,济南各大供热企业回收自管站的工作并不顺利。盈利的自管站,管理方不愿意交回。愿意交回的自管站基本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回归后的维修费用让供热企业无法承担。刚刚平息的上海花园缴纳采暖费的事件,之前热企和自管站双方便因回收自管站产生了很大矛盾。 “自管站回收工作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造成自管站回收缓慢。”有关人士说。记者了解到,济南市相关部门尚未出台相关的自管站回收政策。“对自管站今年的供暖质量,我们会加强管理。”济南市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还在征求意见的《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指出,供热实行热源、管网、换热站一体化经营到户的供热体制;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管理的换热站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取消或者向供热企业移交,由供热企业负责统一管理、并网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供热政策性补贴资金,可向热企回收自管站提供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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