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多项措施防治冬季大气污染 |
企业制污排污,就停水断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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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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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11月6日讯(记者 李军)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5日全省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视频会议召开。聊城市环保局局长马荣锁指出,扎扎实实做好重污染天气预防工作,积极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废气排放企业集中检查行动,下大力气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根据我省制定的《冬季采暖期废气排放企业集中检查行动实施方案》,聊城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在冬季采暖期,各县(市、区)每周要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市环保局每半月采取暗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针对大气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有效预防、应对重污染天气,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对正在制污排污的企业和污染源,该断电的立即断电,该停水的立即停水,该拆除的立即拆除,该整改的立即整改。对恶意违法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不能有弹性、留余地。 据介绍,在日常环境执法发现,部分企业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不仅不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反而利用大雾天作掩盖,肆无忌惮排放高浓度污染物,有的企业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调整,对监测数据造假;有的企业拒绝现场执法检查,利用时间差掩盖治污设施不运行等违法行为。还有的企业置省环保厅和当地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措施于不顾,开足马力加大生产负荷,无组织排放扬尘,不采取控制措施,人为加重了不利气象条件下厂区和周边大气污染。部分企业抱有侥幸心理偷排、超标,导致局部区域环境质量恶化。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住建、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凡不能按规定达标的排放的,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罚,并进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报请政府实施限产或关停措施。对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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