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1月6日讯(记者 李德领) 6日,记者从菏泽市卫生监督局获悉,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菏泽市卫生监督局从各县区抽调监督员,于7日-9日分别对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将在各县区抽查2-3所乡镇卫生院;4-6所门诊、卫生室、口腔诊所。围绕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狠抓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检查中,执法人员将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并加强处方管理和使用,规范处方书写及保存,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还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医院手术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落实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