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8日讯(记者 苑菲菲) 黄务昊佳花苑小区今年终于并入国家电网,可业主却被要求补交以前所用的高额临时电费,而业主从2010年4月交房时用的就是临时电(详见本报1月8日C16版)。8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小区开发商一直不肯更换供电设备,导致正式电迟迟供应不上。 8日,记者从负责昊佳花苑小区供电的黄务供电所了解到,昊佳花苑之前是官庄村,用的电是村里自己购买的设备供应的。 小区开发后,也一直用着开发时用的基建电,输送该小区临时电的是10千伏特的高压电,一直没有接入正常居民楼供电的低压电。 至于小区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一直在用临时电,供电部门介绍,虽然有规定称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如果强行停电,最终受影响的还是居民,电是不能停的。因为正式供电和临时供电所要求的供电设备不一样,供电部门多次跟开发商协商,但开发商迟迟不更换供电设备,导致小区的正式电才一直供应不上。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小区在开发完毕正式交房之前,开发商就需要办理正式的供电。但是要完成修建变电站、铺设小区内电力管网等工作,开发商要承担的成本很高。所以,有的开发商才将这笔费用拖到居民入住后再交,而交房后仍然供应临时电,也容易造成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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