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月8日讯(记者 侯峰) 8日下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13年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0699件,审执结50336件。 2013年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0699件,审执结50336件,同比分别增长2.96%和3.36%;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384件,审执结4275件,同比分别增长4.66%和2.27%。 在刑事审判工作方面,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482件,判处犯罪分子309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336人。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审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案件786件;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青岛市委政法委原常委副书记王延球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大要案;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18件,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依法审结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328件。 在商事审判工作方面,依法审结买卖、借款、租赁等商事案件18510件,标的额17.3亿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92件,涉外商事案件14件。民事审判工作上,全年共审结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转包等各类民事案件15716件。全年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080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542件,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执行工作不断推进,先后开展涉公权力机关案件、涉金融机构案件、涉民生案件、民间借贷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152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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