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月8日讯(记者 张伟 通讯员 于龙飞) 7日上午7时许,一女士在时代佳苑南门附近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3000多现金,卡证若干。该女士委托民警将钱包交还失主,没有留下姓名。 7日早上7点半左右,泰山区公安分局三里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人在时代佳苑南门附近捡到一个钱包,正在现场等候民警前来处置。随后,值班民警赶往现场。 在时代佳苑南门附近,民警找到报警人。捡到钱包的女子正推着电动车,等着失主或民警赶来。该女士称,她刚骑车从小区出来,一低头发现地上有个钱包,里面有不少钱和银行卡。“交给你们我也就放心了,估计这会失主都急坏了,麻烦你们帮忙联系一下,尽快还给失主。”该女士说完,准备骑电动车离开。 民警介绍,当时他想留下报警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上班快迟到了,姓名和联系方式就不留了,也不是啥大事,别人捡了也会归还。”该女士一边说,一边骑车离开。 随后,民警检查钱包发现,钱包里有3000多元现金,身份证1张,超市购物卡3张,银行卡若干。通过公安内部办公系统,联系上失主吕先生。 吕先生称,6日晚他与朋友在时代佳苑附近吃饭,回到家时发现钱包不见了。“当时以为丢到饭店,也有可能丢到回家的路上,没寻思能找回来。”吕先生说,身份证、银行卡挂失比较麻烦,耽误很多事。“非常感谢那位女士,如果能找到她,我得当面重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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