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岳茵茵 实习生 赵子琛 通讯员 文方华) 22日凌晨5点多,济宁市森林公安局城郊分局民警在南市场上抓获一名贩卖野兔、斑鸠的商贩。现场查获野兔18只,斑鸠31只。 连日来,济宁市森林公安局城郊分局不断接到群众举报,称南市场上有一男子连续几天往固定摊位上送野味,有野兔和斑鸠。22日凌晨4点,民警再次接到群众举报,称该男子载着野兔和斑鸠在市场上出现。 民警走进市场发现,该男子正在一活鸡屠宰摊位前与摊主攀谈,打算兜售野兔和斑鸠。民警见市场人多,并没立即抓捕,而将男子叫到市场外面,经询问确定该男子正准备与摊主交易野生动物,将其带回到公安局继续调查,民警检查后发现18只野兔全部死亡,31只斑鸠也被剪断了翅膀。 男子承认自己打算将野兔和斑鸠卖掉,这些东西并不都全是猎捕的,也有别人卖给他的。男子供述,他姓史,今年59岁,是安居镇东西街的居民,长期从事贩卖鸽子的生意。从一个多月前开始收购野兔,经常有人猎捕到野兔后卖给他。这18只野兔是最近10天收的,每斤11元,收来后就冷冻起来,本想着到年底卖个好价钱,没想到被抓了。 “在市场上卖给摊位上是13或14元一斤,我从中间赚个差价。”史某说。 至于31只斑鸠是怎么来的,史某说,他家里养了不少野鸡,斑鸠为觅食不幸钻进网里,所以才捕获了这么多。“在市场是也就是卖十几块钱一只。”史某说。 民警介绍,史某的行为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保护法》,将会依法处理。对于猎捕野兔的人,警方会继续追查。 22日下午,森林公安民警在太白湖度假区将野兔深埋,把31只斑鸠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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