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兖州1月22日讯(见习记者 李晶) 从日前兖州区召开的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获悉,兖州区将强化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防止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落实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类型,即农村店铺经营、城区店铺经营和相对集中临时销售网点。在城区设立北顺城河路兴隆文化园处至西顺城河路路段、九州大道东关市场至金水桥社区路段、南环城路聋哑学校以南1000米路段和扬州路消防指挥中心以南至五里庄农贸市场四个相对集中的临时销售网点。同时,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零售点周边安全环境和申请人从业条件,严格经营消防知识培训,严查运输、储存环节资质、条件。相对集中的临时销售网点,两个零售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0米,禁止制造、经营、燃放各类“孔明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