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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售 |
共有227家,比去年少了近三成 | |
- 2014年0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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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2日讯(记者 孙婷婷) 马年春节即将到来,烟花爆竹也要开张销售了。22日,记者从德州市安监局获悉,根据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的相关规定,烟花爆竹从“小年”当天允许销售,中心城区零售点的审批许可已全部完成,共有227家。据了解,今年的鞭炮零售摊点比去年少了近三成,很多摊主担心卖不动货,也大大减少进货量。 据了解,目前德州市登记在册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共有11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9家。根据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的相关规定,全市烟花爆竹的销售期为2014年1月23日(腊月廿三)至2月14日(正月十五)。 受相关政策影响,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零售点都有不同程度减少。据了解,德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仅有73家,比去年减少了30余家,常年零售点为68家。而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时零售点31家,较去年减少10余家,常年零售点为20家。运河经济开发区临时零售点为20家,较去年减少6家,常年零售点为15家。在德兴中大道一处鞭炮零售点,店主程女士说:“这几年生意越来越不好干,不少家长怕孩子受伤,不让小孩放鞭炮;另外受政策影响,鞭炮的订单量也下降了不少。今年我们好几家店都不敢多进货了,担心卖不动,所以就只进了几种常规鞭炮的样品,根据销量再选择是否再进货。” “零售点的审批许可已全部完成,从23日开始允许销售。”德州市安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安监部门正在为烟花爆竹销售业户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临时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2月15日。从2月15日(正月十六)开始禁止销售,进入烟花爆竹的回收期。购进期和回收期间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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